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22年9月13日起实施。附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2022年版)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