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第二章 培育要求
第十条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时总结集群在提升创新、服务、数字化、绿色化和国际化水平,以及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经验做法,开展集群典型实践案例和优秀集群品牌宣传。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培育要求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时总结集群在提升创新、服务、数字化、绿色化和国际化水平,以及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经验做法,开展集群典型实践案例和优秀集群品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