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航空体育运动使用航空器发生的飞行事故的调查,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事故调查条例》和民航局的委托进行。 一等飞行事故由国家体委派人参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组织调查处理,并向国家体委和民航局报告。二、三等飞行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负责调查处理,并报告国家体委和民航地区管理局。 跳伞和悬挂滑翔运动的一、二、三等事故,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组织或指定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并报告国家体委。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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