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十条

参加航空体育运动驾驶航空器飞行和使用航空运动器材升空的人,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参加飞机跳伞的必须年满十五周岁,单独驾驶航空器或悬挂滑翔机飞行的必须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六周岁驾驶航空器飞行的必须有教练员(教员)同乘,并对其安全负责。 (二)必须持有身体检查合格证明。 (三)必须持有民用航空器驾驶执服,学员在学习期间除外。 (四)必须持有所驾驶的航空器飞行手册。 (五)参加跳伞和悬挂滑翔运动的运动员应持有运动证书。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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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