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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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