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企业名称的使用

第三十七条

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信笺所使用的企业名称,应当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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