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企业名称的使用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当在住所处标明企业名称。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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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