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企业名称的登记注册

第三十四条

外国(地区)企业名称,依据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协定、条约等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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