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企业名称的登记注册

第三十三条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及企业名称核准登记表格式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