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企业名称的登记注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和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的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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