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二章 企业名称第二十条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