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二章 企业名称第十二条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一)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二)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