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3号公布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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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