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第九条第三章 资金申报及使用第九条地方财政部门应会同通信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保专项资金有效匹配到试点项目,将专项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做好本地区试点工作。制定机关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