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电信普遍服务工作,包括农村、边远地区光纤和4G等宽带网络建设运行维护的资金。制定机关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