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五十二条本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12月26日交通部发布的《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4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