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政监察工作章程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各级水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水政监察的领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素质,建设廉洁、文明、高效的水政监察队伍。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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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监察工作章程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