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报 检第七条快件运营人应按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报检手续。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