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入境快件,是指依法经营出入境快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快件运营人),在特定时间内以快速的商业运输方式承运的出入境货物和物品。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