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入境快件,是指依法经营出入境快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快件运营人),在特定时间内以快速的商业运输方式承运的出入境货物和物品。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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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