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九十九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九十九条第五章 设 备 / 第六节 制药用水第九十九条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贮存和分配应当能够防止微生物的滋生。纯化水可采用循环,注射用水可采用70°C以上保温循环。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