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九十五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九十五条第五章 设 备 / 第五节 校 准第九十五条在生产、包装、仓储过程中使用自动或电子设备的,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校准和检查,确保其操作功能正常。校准和检查应当有相应的记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