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七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七条第二章 质量管理 / 第一节 原 则第七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