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六十五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六十五条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 第四节 质量控制区第六十五条必要时,应当设置专门的仪器室,使灵敏度高的仪器免受静电、震动、潮湿或其他外界因素的干扰。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