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六十五条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 第四节 质量控制区

第六十五条

必要时,应当设置专门的仪器室,使灵敏度高的仪器免受静电、震动、潮湿或其他外界因素的干扰。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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