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六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六条第二章 质量管理 / 第一节 原 则第六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