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九条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 第三节 仓储区

第五十九条

高活性的物料或产品以及印刷包装材料应当贮存于安全的区域。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