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五十五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 第二节 生产区第五十五条生产区应当有适度的照明,目视操作区域的照明应当满足操作要求。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