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条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 第二节 生产区

第五十条

各种管道、照明设施、风口和其他公用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应当尽可能在生产区外部对其进行维护。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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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