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条

第二章 质量管理 / 第一节 原 则

第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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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