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四十九条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 第二节 生产区

第四十九条

洁净区的内表面(墙壁、地面、天棚)应当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避免积尘,便于有效清洁,必要时应当进行消毒。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