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 第一节 原 则

第四十一条

应当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并确保维修活动不影响药品的质量。应当按照详细的书面操作规程对厂房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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