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七条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 第四节 人员卫生第三十七条操作人员应当避免裸手直接接触药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设备表面。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