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五条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 第四节 人员卫生第三十五条进入洁净生产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