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三百零五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三百零五条第十二章 产品发运与召回 / 第三节 召 回第三百零五条应当定期对产品召回系统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