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三百零一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三百零一条第十二章 产品发运与召回 / 第三节 召 回第三百零一条因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决定从市场召回的,应当立即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