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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