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百九十条
第十一章 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 / 第四节 合 同
第二百九十条
合同应当规定由受托方保存的生产、检验和发运记录及样品,委托方应当能够随时调阅或检查;出现投诉、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或召回时,委托方应当能够方便地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十一章 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 / 第四节 合 同
合同应当规定由受托方保存的生产、检验和发运记录及样品,委托方应当能够随时调阅或检查;出现投诉、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或召回时,委托方应当能够方便地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