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二百七十九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百七十九条第十一章 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 / 第一节 原 则第二百七十九条委托生产或委托检验的所有活动,包括在技术或其他方面拟采取的任何变更,均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许可和注册的有关要求。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