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二百七十七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百七十七条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 第九节 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第二百七十七条企业出现生产失误、药品变质或其他重大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还应当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