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二百七十六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百七十六条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 第九节 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第二百七十六条应当定期回顾分析投诉记录,以便发现需要警觉、重复出现以及可能需要从市场召回药品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