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百七十五条

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 第九节 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

第二百七十五条

投诉调查和处理应当有记录,并注明所查相关批次产品的信息。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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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百七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