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二百七十五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百七十五条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 第九节 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第二百七十五条投诉调查和处理应当有记录,并注明所查相关批次产品的信息。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