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百七十三条

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 第九节 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

第二百七十三条

所有投诉都应当登记与审核,与产品质量缺陷有关的投诉,应当详细记录投诉的各个细节,并进行调查。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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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百七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