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百四十八条

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 第五节 偏差处理

第二百四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偏差处理的操作规程,规定偏差的报告、记录、调查、处理以及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并有相应的记录。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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