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二百一十六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九章 生产管理 / 第四节 包装操作第二百一十六条包装结束时,已打印批号的剩余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负责全部计数销毁,并有记录。如将未打印批号的印刷包装材料退库,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