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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