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九十八条

第九章 生产管理 / 第二节 防止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一百九十八条

应当定期检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并评估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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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九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