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九十四条

第九章 生产管理 / 第一节 原 则

第一百九十四条

每次生产结束后应当进行清场,确保设备和工作场所没有遗留与本次生产有关的物料、产品和文件。下次生产开始前,应当对前次清场情况进行确认。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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