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一百九十四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九章 生产管理 / 第一节 原 则第一百九十四条每次生产结束后应当进行清场,确保设备和工作场所没有遗留与本次生产有关的物料、产品和文件。下次生产开始前,应当对前次清场情况进行确认。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