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九十条

第九章 生产管理 / 第一节 原 则

第一百九十条

在干燥物料或产品,尤其是高活性、高毒性或高致敏性物料或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特殊措施,防止粉尘的产生和扩散。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