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八章 文件管理 / 第五节 批包装记录

第一百七十六条

每批产品或每批中部分产品的包装,都应当有批包装记录,以便追溯该批产品包装操作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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