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第一百七十四条独立法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四条第八章 文件管理 / 第四节 批生产记录第一百七十四条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每项操作时应当及时记录,操作结束后,应当由生产操作人员确认并签注姓名和日期。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