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二条

第八章 文件管理 / 第四节 批生产记录

第一百七十二条

批生产记录应当依据现行批准的工艺规程的相关内容制定。记录的设计应当避免填写差错。批生产记录的每一页应当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和批号。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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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